龙岗区政府项目申报:技术改造专项扶持
第十二条技术改造专项扶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扶持范围:
对已投产1年以上的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且设备投资额不低于80万元的企业(单位设备价值在5000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对购入设备的扶持额不超过投资额的30%,一般企业1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300万元;龙岗区重点扶持的产业内企业1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为500万元。
龙岗区政府项目申报:技术改造专项扶持
第十二条技术改造专项扶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扶持范围:
对已投产1年以上的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且设备投资额不低于80万元的企业(单位设备价值在5000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对购入设备的扶持额不超过投资额的30%,一般企业1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300万元;龙岗区重点扶持的产业内企业1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为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