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拥有知识产权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申请激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申请的须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个人申请的须具有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在龙岗区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
工作证》的个人。
3、申请激励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须为上一年获得。
二、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激励:
1.国内发明专利(包括港澳台)。
(1)发明专利激励金额5000元/项。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
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国外植物新品种。
(1)获得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5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激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3.国内植物新品种(包括港澳台)。
(1)获得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3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7月31日-9月7日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请须提供
1、申请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5、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6、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激励的应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申请国内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8、申请国外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9、属于中国五百强、世界五百强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请须提供
1、申请书
2、申请人为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为龙岗区工作的个人须提供:所在单位在职证明文件(盖公章)、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复印件(验原件)
4、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应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申请国内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申请国外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