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项目:
生物创造激励
网上受理期:
第一批:4月19日-5月14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1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2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5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
第一批:4月19日-5月16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3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4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7日
申请条件:
-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企业。主营业务涉及生物制品、生物制药、化学药物、现代中药、医疗器械、制药机械(及包装材料)、医用材料、诊断试剂、医药中间体、药用及实验动物等领域。
- (二)申请激励的新药医疗临床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药品生产批件、新版药品GMP证书须为上一年获得。
申报材料:
-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 (二)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 (四)提供申请激励的上一年度的相关批件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 (五)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申报要点:
-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 2.申请激励须为上一年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