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家补贴
(一)A类“菁英人才”可获得一次性安家补贴50万元人民币。
(二)B类“菁英人才”可获得一次性安家补贴30万元人民币。
(三)安家补贴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审核发放。
二、 住房安居
(一)A类区“菁英人才”在深圳以家庭为单位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未拥有过商品住房的,可向区住房建设局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80至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菁英人才”与区住房建设局签订免租金住房租赁合同后,最长可免租居住不超过2个任期。任期到期后,最多可延续居住不超过3个月,延续居住期间免租。
(二)A类区“菁英人才”任满2个任期,贡献突出并拥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向区住房建设局申请赠与所免租居住的住房,经审核并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住 房建设局与“菁英人才”签订住房赠与合同。在居住免租住房期间购买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且未申请物业补贴的,可继续享受免租住房,免租期满2个任期后,可申 请赠予所租住房。
(三)A类区“菁英人才”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未租住免租住房的,可在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房后凭产权证书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每人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