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年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国家省市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上年度(上级拨款凭证日期)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
二、 申报条件
(一)在罗湖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非组织。
(二)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市各级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
三、资助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配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资助金额:按其获得上级支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同一主体年度配套支持国家级最高500万元、省级最高300万元、市级最高200万元。被多个层级资助的项目,按最高层级标准给予支持。